【收容教育什么时候废除】一、
“收容教育”制度是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设立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,主要用于对卖淫、嫖娼人员进行为期6个月至2年的教育和管理。该制度曾被视为维护社会治安和道德秩序的重要手段,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引发了诸多争议,包括人权保障、法律程序不透明等问题。
2019年12月28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《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的决定》,正式宣布废止《收容教育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标志着这一制度的终结。自此,“收容教育”不再具有法律依据,相关案件也不再适用该制度。
尽管制度已经废除,但其历史背景、运作方式及社会影响仍值得深入探讨。以下是对“收容教育”制度的简要回顾与分析。
二、表格:收容教育制度概况
| 项目 | 内容 |
| 设立时间 | 1993年,由公安部制定《收容教育管理办法》 |
| 适用对象 | 卖淫、嫖娼人员,且情节较轻者 |
| 执行机关 | 公安机关 |
| 期限 | 6个月至2年 |
| 性质 | 行政强制措施,非刑事处罚 |
| 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收容教育管理办法》(已废止) |
| 废止时间 | 2019年12月28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废止相关制度 |
| 废止原因 | 法律程序不完善、人权保障不足、与现代法治理念不符 |
| 社会反响 | 有支持也有批评,部分人认为其有助于打击违法行为,但也有人质疑其合法性 |
三、结语
“收容教育”制度的废除,体现了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不断进步与完善。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和法律体系的健全,更多注重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措施正在被引入。对于公众而言,了解这一制度的历史和现状,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我国法治发展的轨迹。


